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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1浏览次数:389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

(2015年6月9日)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现启动2016年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宣传与咨询活动。我们秉承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结合教育研究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教育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及名额

今年教育研究院实行按教育学、管理学两个大类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原则,拟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12名

 

二、申请者的资格

1.拥护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满足以下条件:

(1)能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三、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均一份)

1.南京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网报后生成)。因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推免工作安排滞后,暂时不能盖章的,可以先由院(系)出具本校还未开始推免工作的证明,复试时提交教务处同意推荐的证明,否则申请无效。

2.本人自述。

3.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报名系统中下载),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2)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复印件,或TOEFL成绩、或IELTS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复印件;

(3)获奖证书复印件;

(4)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全国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复印件。

(5)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教育或科教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注1:复试时,申请者须提交获奖证书、论文、出版物等的原件,核对后退还本人。

注2: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教育研究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接受申请的程序

1. 暑期学校

教育研究院于2015年7月7日开始举行“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为期四天。参加夏令营的学生将有机会被录取为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以申请直博生。夏令营活动的公告参见教育研究院网站通知和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网站通知,还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公共号:NJUIOE,来获取更多有关教育研究院的信息。

教育研究院暑期夏令营的一个目标就是为推免生招生宣传传递信息,没能前来参加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同学,同样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推免生申请程序进行申报。

 

2. 网上申报

2015年9月初,南京大学将开通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grawww.nju.edu.cn ),具体时间安排请经常浏览该网站的通知。

 

3. 申请材料

(1)2015年9月初(具体时间7月10日前公布),申请者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请以EMS形式发出(不接受其他快递公司),申请材料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 刘老师

电话:025-83686518;  邮政编码:210093

(3)教育研究院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三天内确定复试名单并电话通知前来复试,择优录取。

 

4.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并被我校接收的同学须到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tm),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本人所在学校所属的省级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拍照、确认信息,未成功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五、初审与复试

1.教育研究院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教育研究院参加复试。

2.复试录取采用差额原则。教育研究院复试比例为120%。

3.复试时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研究院通知为准。

4. 复试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逸夫管理科学楼19楼,教育研究院。

5. 复试内容: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综合素质面试(8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两部分成绩组成。

 

六、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教育研究院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取得待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3.自取得待录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4. 推荐免试研究生入学后除可申请南京大学的奖助学金外,还可获得教育研究院的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

2.咨询电话:025-83686057(王老师)

3.咨询电子邮件:wangjing@nju.edu.cn

4.办公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逸夫管理科学楼1911,教育研究院教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