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京大学“国优计划”研究生二次遴选通知

发布者:徐芃发布时间:2026-09-10浏览次数:13

为服务教育强国建设,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2023年中央政治局第三次、第五次集体学习讲话精神,加强教师队伍这一教育强国建设的基础工作,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发挥高水平综合大学育人优势,为中小学输送研究生层次高素质教师,夯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础,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文件要求,我校将于20269月正式启动2026年南京大学“国优计划”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本次招生的具体类型为:在校生二次遴选。申请者须为本校数理化生及相关理工科专业的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2.具有教育情怀,教育理想坚定,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跨学科思维和教学潜质,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工作。

3.申请者请填写点击链接https://table.nju.edu.cn/dtable/forms/a8be6d0f-4762-44ac-90bd-0e81cd5abd0c/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间:202691-2026928日。


(报名二维码)


二、招生与培养宣讲会

我校将进行两场“国优计划”招生与培养宣讲答疑会,仙林校区与鼓楼校区各一场。

第一场:91613:00,仙林校区潘琦楼B219师陶报告厅(教育研究院·陶行知教师教育学院)。

第二场:91813:00,鼓楼校区西大楼308(数学学院)。


三、考核与录取

1.依据申请者的教育背景、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教育基础知识等进行初审,择优选取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并将于930日通过邮件或短信通知入围申请者。

2.我校将针对入围申请者于108日开展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主要考察申请者从教意愿、专业能力、表达能力和创新思维等。

3.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拟录取名单将在陶行知教师教育学院官方网站(https://edu.nju.edu.cn/51884/list.htm)进行公示。


四、培养模式

1.南京大学陶行知教师教育学院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系统开设26学分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其中包括18学分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学等内容,以及8学分的教育实践,全面落实高校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强化师范生专业素养培养与教学基本功训练,提升教书育人本领。

2.“国优计划”二次遴选研究生在完成理学、工学研究生学位同时,修完相应教育类课程学分、完成教师教育实习实践,毕业时可同时获得南京大学颁发的“国优计划”修读证书。

3.“国优计划”研究生如本科阶段已修读相关教师教育课程,“国优计划”培养相关模块课程可申请免修不免考。

4.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支教实践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教育实践学分,核算为4学分。


五、从教激励

1.教资免试认定

我校“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专业发展支持

我校将建立“国优计划”研究生个性化专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系统开设教师教育类课程,科学组织教育教学实习实践,实行弹性化选课制度,支持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自主安排课程学习。同时积极鼓励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持续提升专业素养与学术水平。

3.探索从教支持

我校积极探索与推动“双一流”建设高校与优质中小学深度对接,构建人才培养与师资输送的协同机制,并先行先试“就业前置”等新型从教模式。

4.奖励政策支持

除国家和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外,陶行知教师教育学院还设有“师陶计划”与“行知计划”,积极参与者可获得专项奖励金,并可申请海外教学实践项目,相关费用由学院予以资助。


六、组织保障

1.学校设立“国优计划”相关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培养等具体工作由陶行知教师教育学院负责组织与实施。

2.我校在实施二次遴选的过程中将做到选拔录取公平公正。

咨询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办公电话:025-89684920

电子邮箱:zhuxi@nju.edu.cn



南京大学陶行知教师教育学院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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