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7号)精神,推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我中心与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联合开办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招生就业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具体事项详见招生简章(附件1)。
请各校将报名参加进修班的人员名单(附件2)于
附件: 1.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2010年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招生就业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2.报名表(下载)
附件1: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2010年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
(招生就业方向)研究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一、办学形式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招生就业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参照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核心课程安排教学计划。通过定期面授的形式组织课程班,学习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课程12 门。按规定学完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由南京大学颁发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对学员中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且通过国家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专业综合水平考试者,可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具体要求按《南京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执行。
符合公共管理硕士(MPA)报名条件的学员可以参加全国入学联考,由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向南京大学推荐,优先录取。招生就业方向单独招生,单独开班,录取限30名。
二、招生对象
大学本科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大专毕业生(申请硕士学位需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在职工作人员)。
三、招生专业及学制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招生就业方向),学制两年。
四、授课时间
面授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具体授课时间另行通知。
五、专业课设置
1.教育原理 2.管理心理学
3.劳动经济学 4. 公共管理
5.大学生生涯规划 6.高校就业教育
7.就业教育政策与法规 8.大学生创业与就业指导
9.招生与专业选择
六、教学方法
1.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
2.面授采用课堂教学、小组讨论、个案研习等形式。
七、收费标准
两年学费为12000元。学员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授予硕士学位按有关规定另行收费。面授期间差旅、食宿费用自理。
八、授课地点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校园内);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上海路203号301教室)。
九、学员结业及证书
1.研究生课程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即可结业;
2.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十、学位申请
1.申请学位按照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办理。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在报名时同时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南京大学教育科学管理学院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题库式闭卷笔试形式)即为学位课程考试,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考试,由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到研究生院统一办理手续,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通过国家的统考和我校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者即进入学位论文准备阶段。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根据学员学位论文的选题情况为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
十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样复印2份),及2寸免冠近照4张,1寸免冠近照1张,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高校服务部(上海路203号403室)填写南京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表、登记表,交报名费200元。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寄发南京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