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南京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04浏览次数:879

 各位同学:

 

         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开始,请各位关注:

一、申请对象:在校全日制三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Ph.d和 Ed.D)。此奖每年都会评比,每个人在学制期内只能申请一次,全校评比,每个人科研成果最具竞争力三年级时候最大,故只让毕业班申请。

二、名额:我院可推荐2位硕士、2位博士参选国家奖学金(全校进行评比)。

三、每位研究生在硕士或博士培养学制期内仅能申请一次国家奖学金。

四、此次评选研究成果优异,富有科研潜力的同学。研究生在学制培养期间的所有科研成果均可参评(与以前评过奖的成果不冲突,学习期间以南京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已发表的所有论文都要列出,用稿通知不算),必须以南京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必须由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奖助学金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及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科研成果清单。成绩表的复印件应由教务员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所修课程成绩必须登齐;科研成果清单中,发表的论文应逐一写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发表时间,同时需提交代表作复印件。

六、请于12月10日中午12点之前交到院办公室王婧老师(83686057),并将审批表的电子版发liuyonggui@nju.edu.cn

七、院里将组织有导师、研究生管理人员、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评选,评定标准按照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准则(对此准则有意见者,请于12月7日之前,向刘永贵老师反应);12月14日上午公示,12月19中午12点之前结束公示,公示期间有意见,请向王运来副院长或刘永贵老师反馈。12月20日报研究生院。

               审批表下载(此表供参考,最后此表需在线填写,交到院里表中的推荐意见由导师填写) 

 

附件一,关于2012年度南京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文件的精神,经南京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现将我校201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院系需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系主管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院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步评审工作。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分别为在校全日制二年级(我校部分院系是两年制)、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参评资格。

每位研究生在硕士或博士培养学制期内仅能申请一次国家奖学金。

3、要向本单位全体研究生做广泛宣传,将评选条件、评选办法、评选名额向研究生公布,由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院系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奖学金候选人。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质量,严格把关,院系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需经本院系排序、至少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研究生院,由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4、必须由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奖助学金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及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科研成果清单。成绩表的复印件应由教务员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所修课程成绩必须登齐;科研成果清单中,发表的论文应逐一写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发表时间,同时需提交代表作复印件。

5、研究生在学制培养期间的科研成果均可参评,必须以南京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请院系严格审查、把关。

希望各院系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各院系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及评审材料(包括排序后的推荐名单汇总表)最晚于12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有关事宜请咨询83597189,83594285。       

                                                       研究生院    

附件2   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1. 优先照顾非在职研究生,以便更好地获得就业竞争力,但前提是硕士生必须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博士必须发表一篇CSSCI期刊论文。在各项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优先照顾家境贫困或家境特殊的同学。(此条对此次国家奖学金不适用,此次就是评出最优秀的)
  2. 评奖按照申请者以南京大学为第一单位在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申请的科研项目所获得三个方面的得分情况进行排序,并以此确定获奖名单。硕士生与博士生分别排序。
  3. 具体的评分细则如下:

    (1)在一流期刊发表论文,一篇计65分;
    (2)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一篇计20分;
    (3)在CSSCI(扩展版)发表论文,一篇8分;
   (4)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5分;
   (5)在普通期刊发表论文,一篇2分;;
   (6)出版一本学术专著、编著、教材,折算成1-3篇CSSCI,得60分(按不同出版社、书质量区别对待,由院学术委员会评定
    (7)参与学术著作、教材、译著工作,1万字记1分(1万字以下不参评,超过1万字依次递增);
   (8)获得教育部级立项并资助的科研项目,得50分;获得省社科、规划立项并资助的科研项目,得30分;获得省社科、规划立项不资助、校级资助得8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不累加,以最高级别评分);
  (9)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如为独立作者,得全部分值;如为两个作者,按7:3分配;如为三个作者,按7:2:1;超过三个作者,从第三个作者开始,后面所有作者平均分配总分值的10%;

  1. 所有获奖者的名单及相关研究成果均在院的相关网页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