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23浏览次数:309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

(2014年9月22日)

 

为了做好教育研究院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保证这项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教育研究院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以及南京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教育研究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教育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及名额

为了均衡生源、保证公平,今年教育研究院按照“不分类别、打通教育类与管理类的界限”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原则,拟接收推荐免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0名。

二、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

教育研究院成立“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各项事宜。成员为:汪霞、王运来、张红霞、余秀兰、操太圣、王婧、刘旺秋,其中汪霞为组长。

 

三、申请者的资格

  1. 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3. 全国名牌大学、重点学科、特色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试生资格;
  4. 大学本科学习期间专业能力突出,学术表现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和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
  5. 申请推免攻读硕士学位者英语六级达到426分或四级达到497分;
  6. 在学期间有科技竞赛获奖、学术研究论文发表或其他突出表现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7. 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未能达到以上申报条件的特别优秀者(如: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一流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可提交证明学术能力和科研潜质的申请材料,经院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向研究生院和校纪委提请申报资格审核。

 

四、申请须知:

  1.  通过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主页(http://grawww.nju.edu.cnhttp://gs.nju.edu.cn/gts2015/zsmlgl/zsml_ss.aspx)查阅南京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教育研究院的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的情况,或登录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网站(http://edu.nju.edu.cn)了解我院的学科、科研和教学等多方面情况。
  2.  申请者于2014年9月28日8:00至2014年10月8日8:00期间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志愿申报,逾期填报的考生(以系统时间为准)将视为无效申请。
  3. 南京大学将于2014年10月10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定复试(面试)名单,具体复试办法(包括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规程)在相关院系网站主页查询,择优录取。申报南京大学的推免生务必将填报南京大学的志愿保留至10月10日20:00,如10月10日20:00后仍未接到南京大学复试通知,可更改“推免服务系统”中的高校申请志愿。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招生小组成员会在10月10日下午5:00之前电话通知复试,并告知复试时间和地点。目前初步拟定复试时间为10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教育研究院通知为准。
  4. 我校拟定于各院系复试结束当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复试优秀、体检合格(可在我校医院或本人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体检)的申请者发出拟接收确认,同时要求被我校拟接收考生须在24小时内回复确认,方完成推免接收全过程。超过24小时未回复我校确认信息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有权按照复试排名替补录取。
  5. 南京大学奖、助学金政策将向推免录取研究生大力倾斜,向优秀硕士推免生提供优厚的奖、助学金。
  6. 申请者参加复试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如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1) 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①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②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③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全国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原件、复印件。

(2)申请复试资格的体检报告书。

(3)申请直博者需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见附件),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跨专业申请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已达到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五、初审、复试内容与方法

  1. 教育研究院“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
  2. 接收工作采用差额原则,复试录取,按成绩排序。
  3. 复试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逸夫管理科学楼19楼,教育研究院。
  4.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等考核内容。复试成绩由综合素质复试(8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两部分成绩组成,不进行笔试。

(1)综合素质复试

导师小组复试,满分为80分。

①考生的综合情况:对考生的一般情况进行了解和判断;

②专业知识和科研基础:主要考核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原来专业的)是否扎实、是否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是否清晰、是否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并进行过相应的科研活动、所从事的具体科研工作的重要性和独立性、对所学的专业以及所从事的科研工作的理解程度如何、是否具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等。

③学术背景和科研潜力:结合专业知识和科研基础方面的考核,以及考生对其未来发展方面的计划和考虑等进行评估。这里主要考核考生的学科背景是否能够符合我们专业方向的要求;是否对自己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的了解;是否对研究生期间的学习和科研有一定的了解;是否具有在相关方向上发展的潜力等;

④本科期间所参加的科研项目和科研工作的基础以及取得的成果。

(2)英语考核

包括英语听力和英语口语两部分,由教师进行1 对1 考核,两部分各10分,满分20分。

 

教育研究院招生咨询电话: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

              2014年9月22日

复试时间地点通知

时间:2014年10月11日下午一点开始

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南京市汉口路22号)逸夫管理科学楼18楼1806会议室。

复试顺序将在10月10日我院网站复试名单公布文件中说明。复试方案见本网站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25-83686057 王老师